龐周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821~1821
寬:70 x 高:136 (cm)
原碑尺寸(寬):69.50 , 原碑尺寸(高):135.5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1017
本物件為西元1821年(道光元年)嘉義縣知縣龐周給立告示,嚴禁僧民私自典當變賣諸羅縣北厲壇之祀田,文末開列故祀田所在位置,勒石以垂久遠。
寺廟祠壇每有信徒捐獻墾地,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,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。寺廟的田園、屋宇、財物皆為神祇祀業,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,因此寺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。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;或總理、董事、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;或寺中僧、尼私自變賣;或為棍徒所侵佔。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,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、或自訂規約示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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